长春女教师手术后致残,医院漏诊且伪造病历,被判赔51万元 女教师陈某在一家医院手术治疗近5个月后,因觉得病情加重,到另一家医院接受了全子宫及双侧附件切除等手术治疗。后经鉴定,其最高伤残等级为六级。为此,她将第一家对其进行手术治疗的医院诉至法院,索赔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。 手术 长春 女教师 病历 长春女教师 2025-09-21 20:02 6